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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法典专家

谢鸿飞

谢鸿飞


老师职称: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,民法室主任
主讲课题:《民法典解读》
常驻地:北京    
邀约电话:13811229543
谢鸿飞讲师介绍
谢鸿飞老师简介
法学博士
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,民法室主任
中国社会科学院《民法典(草案)》编纂工作项目组学术秘书长
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硕士生导师
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。
第八届“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”
主要经历
1995年毕业于四川大学法学院,获法学学士学位;
1999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院,获法学硕士学位(民商法)专业;
2002年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,获法学博士学位(民商法)。
所获荣誉
2017年3月1日,谢鸿飞被评为第八届“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”。
学术成果
1998年 “论民事习惯在近现代民法中的地位”,《法学》,1998年第3期。
“论权利失效”,合作,《河北法学》,1998年第5期。
“论民事程序选择权”,《法律科学》,合作,1998年第5期。
“疑难案件的判决如何获得合法性?”《刑事法评论》,第3卷,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。
1999年《承揽合同》,法律出版社。
2000年 “现代民法中的‘人’”,《北大法律评论》,第3卷,第2辑。
“一个法学家眼里的世界、人类与法,”《中外法学》,2000年第3期。 2001年论民法典中人法与物法的两种编排体例,民商法论丛,第21卷。 “公民与法律:安提戈涅-苏格拉底-夏洛克-拉斯科里尼科夫”等十余篇文章发表于《人民法院报》“法律街头”、“法理随笔”栏目。
为中国评论网写主题评论若干
2002年 “司法中的主题词”,合作,《法学研究》,2002年第2期。 “物权行为理论中的三重问题:概念体系与语词还原”,《法商研究》,2002年第4期。
《普通法》(霍姆斯),译作,贵州人民出版社。即出。
“法律行为的民法构造:民法科学和立法技术的阐释”,博士论文。
研究方向
民法总则、物权法、普通法、德国法、法律与社会理论
标签:谢鸿飞
讲课预约电话:13811229543李助理(微信同号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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